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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铜峡市关于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

稿件来源:魅力青铜峡 发布时间: 2026-10-22 16:15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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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深入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,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,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秩序和清朗的网络空间,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举报范围

  (一)新型黑恶犯罪线索

  1.软暴力催收:为索取债务,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、短信轰炸、曝光隐私、ps图片、跟踪贴靠、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、聚众造势、散播污名等,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的违法犯罪团伙。

  2.恶意索赔:为牟取非法利益,以打假维权为幌子,虚构、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,通过大量差评、恶意投诉举报、网络施压等方式,向商户、企业强行索要高额赔偿的违法犯罪团伙。

  3.舆情敲诈: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假借“舆论监督”、新闻采访、网络爆料、自媒体曝光等名义,收集、捏造、夸大涉及环境保护、医疗卫生、教育招生等行业领域的负面或不实信息,以发布负面信息相要挟,编造夸大负面信息,制造舆论压力,向企业、个人索取财物索要高额费用的违法犯罪团伙。

  4.务工敲诈: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,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、矛盾事端,向用工主体索要“误工费”“交通费”“餐饮费”,被拒后采取集体上访、围堵工地、阻扰施工、网络造势等方式,向用工单位索取高额“赔偿款”的违法犯罪团伙。

  5.碰瓷敲诈: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、无证驾驶等故意制造事故或虚构人身、财物受损假象,采取滋扰纠缠、聚众造势等软暴力胁迫手段,借机向被害人勒索赔偿、有组织实施碰瓷讹诈的违法犯罪团伙。

  6.强迫消费: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餐饮住宿、医疗美容、家政装修、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,通过以虚构低价、夸大效果诱导进入,在消费时采取威胁滋扰、中断服务、限制离店等手段,强迫他人接受服务、购买商品、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团伙。

  7.色情敲诈:利用色情交易、色情引诱等方式设局,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,在交易时采取“仙人跳”等方式实施威胁恐吓、勒索钱财的,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、受伤、未满14周岁等为由实施敲诈的违法犯罪团伙。

  8.裸聊敲诈:利用通信工具、互联网等技术手段,以交友为名主动搭讪诱导裸聊,截取、录制不雅照片、视频后以此为要挟,以群发亲友威胁、损坏他人人格、名誉、揭露隐私相威胁勒索财物的违法犯罪团伙。

  9.网络套路贷: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依托网络平台媒介,假借民间借贷之名,通过虚假借贷金额、伪造资金流水、恶意制造违约迫使逾期垒高债务、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逼迫还债的违法犯罪团伙。

  10.网络暴力:通过网络非法获取、曝光公民个人信息,以诬告陷害、恐吓威胁、侮辱诽谤、电话轰炸、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,有组织的实施“人肉搜索”“开盒挂人”“有偿代骂”“水军滋事”等行为,组织群体对立,滋扰伤害他人,扰乱网络秩序的违法犯罪团伙。

  (二)传统黑恶犯罪及关联犯罪线索

  1.“村霸”“乡霸”“沙霸”“矿霸”“街霸”“市霸”等黑恶势力。

  2.制贩毒品、开设赌场、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。

  3.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,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。

  二、举报须知

  (一)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,可通过来访、信函、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,一般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,方便核实和反馈。

  (二)举报人对检举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,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以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,对恶意举报、造谣生事、诬告陷害他人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  (三)对群众检举揭发的线索严格保密、规范处置,对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,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。对包庇、窝藏涉黑恶犯罪分子,为涉案人员通风报信、帮助毁灭、伪造犯罪证据,阻碍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,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
  三、举报方式

  可通过来电、来信、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。

  (一)青铜峡市委政法委

  举报电话:0953-3051731

  电子邮箱:qtxzfw@126.com

  来信地址:青铜峡市古峡东街51号

  (二)青铜峡市纪委监委

  举报电话:0953-3057758

  电子邮箱:zgqtxsjljcwyh@nx.gov.cn

  来信地址:青铜峡市古峡东街51号(纪委监委101室)

  (三)青铜峡市委组织部

  举报电话:0953-3055171

  电子邮箱:qtxszzb@163.com

  来信地址:青铜峡市古峡东街51号

  (四)青铜峡市公安局

  举报电话:0953-6566110、0953-6566039

  电子邮箱:qtxga110@163.com

  来信地址:青铜峡市汉源街与109国道交叉口南240米东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

  (五)青铜峡市人民法院

  举报电话:0953-2134927

  电子邮箱:qtxsfy@nx.gov.cn

  来信地址:青铜峡市银河街13号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

  (六)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

  举报电话:0953-3721044

  电子邮箱:qtxsjcyswy@nx.gov.cn

  来信地址:青铜峡市汉坝西街1号

  (七)青铜峡市司法局

  举报电话:0953-3910205

  电子邮箱:qtxssfj@163.com

  来信地址:青铜峡市银河街29号

  特此公告。

  中共青铜峡市委政法委员会

  2026年8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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